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认定首批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公布8家重点实验室为首批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档案馆为依托单位,山东齐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建单位的“纸质档案持续保护重点实验室”入选首批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 
国家档案局考察组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
创建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是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精心组织运行,充分发挥作用。省财政加大档案保护费投入,开展档案库房温湿度控制系统改造,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在创建工作中,省档案馆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共建单位科研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构建档案科技和产业互融互通工作机制,在技术交流、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合作开发等方面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档案科技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档案馆认真落实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把重点实验室建设列入年度重点任务,馆领导牵头组成实验室申报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实验室共建单位全力保障实验室建设,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推动实验室场地、设施设备和科研人才、资金投入等事项落实。二是夯实科研基础。实验室在档案保护修复、有害生物防治等领域开展了深入研究,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60余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70余篇,研制生产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档案保护、抢救修复设备。相关成果在5.12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灾害受损档案抢救修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汇聚专家人才。实验室坚持把人才作为强档之本、创新之源、发展之基,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拥有固定研究人员27人,国家级档案专家领军人才4名,岐黄学者、山东省政府“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名,全国造纸行业领军人才1名,博士、高级职称专业人员20名。四是共享优势资源。实验室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建设单位科研资源、仪器设备、知识产权等优势资源进行共建共享,形成档案保护科研联合体。目前,省档案馆建成1000余平方米的档案保护科研用房,拥有档案脱酸设备、档案修复设备、灾害档案抢救设备等30余台,共享使用共建单位实验研究设备50余台。
下一步,省档案馆将联合共建单位,聚焦档案存史资政育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创新驱动作用,加大应用基础研究和科研攻关力度,推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把纸质档案持续保护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打造成全省档案科研高地、科技研发中心、人才培养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全面提升档案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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