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强调: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和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1948年12月20日,《中国青年》复刊时,发表毛泽东同志为《中国青年》的题词: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是的,纪律严明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点从国共两党对济南的接管体现得淋漓尽致。
抗战胜利,国民党接收变“劫收”
抗日战争时期,济南一直处于日伪统治之下。日本宣布投降后,对大城市的接管是由国民党方面进行的。当时,山东战区(济南、青岛、德州)侵华日军的签降仪式在济南山东省图书馆“奎虚书藏”楼举行。可以说,那时的国民党处于抗战以来的历史高光时刻,与我党相比较,应该说是握了一手好牌,但因为对济南接管的无组织无纪律,硬是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斗争一直非常突出,在对济南日伪资产的接收中,中央和地方两大派系各行其是。这样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军队之间在接管过程中矛盾重重,为了各自利益,纷纷出动,能占则占,能要则要,能抢则抢,把济南城搞得乌烟瘴气。时任济南商会会长的苗兰亭在回忆文章中写道:
入城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在日寇面前仍然毫无一点民族气节”,但到了伪商会却不同了,从做中山装料子服、买皮鞋、要钢笔,一直到吃吃喝喝,无不向商会伸手。而商会方面最初为了争取脱掉汉奸皮,也乐得唯国民党新贵们的所好尽量逢迎。而且这样的人越来越多,吃的口味越来越高,穿的越来越讲究,钱的数目越要越多,等到何思源的部队及省政府迁回济南之后,需要支应的头绪就更多了。要吃的、要穿的、要军粮的、要马草的、要炮台烟白兰地的、要桌椅木器的、要沙发罗汉床的等等,因人而异,不一而足。
在接收过程中,国民党贪污受贿是普遍现象和公开事实。上至最高长官,下至普通士兵,贪污成风,贿赂公行且毫无顾忌,横行霸道,近似于抢劫。比如,山东省政府顾问周自钦在接收宫崎洋行等产业机构时,勾结日本人,吞没宫崎洋行全部财产,价值30亿元以上。为将财产合法化,他买通了省政府的官员,使得他的贪污行为得到庇护。还有前省政府兵站处处长李鹤亭以义记商号为掩护,隐匿大批接收物资。当清查委员会派人调查时,他们毁灭证据,侮辱清查人员,妨碍清查工作,并以“妨害自由”加以控告。而省政府对此却作壁上观。李鹤亭与山东省政府公报社社长李同伟勾结,在《山东省政府公报》上发表短评,反戈一击,公开侮辱清委会人员,这就是所谓的“山东公报社事件”。
对国民党的接管,坊间盛传的几个词:“五子登科”(房子、车子、金子、料子、婊子),“三迷成风”(财迷、色迷、官迷),“三洋开泰”(捧西洋、爱东洋、要现洋)。济南,只是众多城市接收的一个缩影。对此蒋介石是知晓的。1945年12月19日,蒋介石在致宋子文电报中指出国民党接管城市的弊端:“系统紊乱,权贵不明,有利相争,遇事相漫。形成无组织状态”。在宋希濂《回忆1948年蒋介石在南京召集的最后一次重要军事会议实况》中提到:“蒋介石感叹:在接收时许多高级军官大发接收财,奢侈荒淫,沉溺于酒色之中,弄得将骄兵逸,纪律败坏,军无斗志。可以说我们的失败,就是失败于接收。”城市接管中的人心尽失,已经为蒋家王朝埋下了失败的种子。
济南解放,共产党接管创经验
中国共产党长期在农村进行革命,城市工作经验并不丰富。济南解放比毛泽东同志设想的时间要提前很多,但对济南的接管,我党却早有准备。1948年7月18日,华东局就向中央递交了接收济南准备工作的报告,作为关内最早解放的省会大城市,党中央在对济南的接管中创造了“济南经验”,对其他城市的接管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济南经验”中,严格的纪律是实现济南顺利接管的基础。
严格的纪律对动员各界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护城市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早在济南接管准备阶段,华东军区就制定了严格的城市工作纪律。1948年9月7日,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命令指出:为保证攻济部队严格执行城市政策纪律,特印发华东军区颁发《约法七章》及兵团政治部关于执行《约法七章》的具体规定,各级军政机关军政干部接到文件后,应立即在部队指战员中反复宣读,深入解释,并切实保证全部执行,不得有任何故意违犯行为。
与济南市人民的《约法七章》最后指出:“本军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取民间一针一线,望全体市民,一律安居乐业,切勿自相惊扰,仰各界人等一体知照。”
解放军进入济南后发布告示与民约法七章
关于执行《约法七章》的具体规定中指出,解放济南,并保证济南永远成为人们的城市,这是我们光荣的伟大任务。为此,特根据华东军区之《约法七章》宣布具体规定十条,望切实执行,如有故意违犯,当受纪律制裁。
比如《约法七章》具体规定中第五条命令缴获归公。一切敌人仓库、大宗物资、金银贵重东西,必须全部交华东财办处理;蒋军官兵遗留在阵地工事里和街道上的零星用品,由连派出收集小组负责搜集,集中到团并报告上级统一分配,不得发洋财、打埋伏或私相授受,看了东西不管不问的现象也要纠正。第六条提出了保护工商业,实行公平买卖;商人不开门不买,不愿意不买,货币比率不定不买,不准钻空子、讨便宜、抢买东西、紊乱市场。第七条命令除了有看守任务,不准部队驻工厂、仓库、教堂、医院、学校、图书馆和主人不在家的民房。第十条则指出尊重管委会,服从卫戍部队的命令、指挥,严格禁止乱打枪及各种功臣自居、自由行动的坏行为。
解放军进入济南城区
华东局对入城人员实施纪律教育时强调:要求每个同志不仅能在艰难困苦环境中备受折磨不苟其志,而且能在城市繁华环境中不为物质引诱而昏昏然、纷纷然;不仅不沾染城市恶习,而且能够移风易俗,并成为人民榜样,这是对每个共产党员党性的考验,同时必须做到集中与统一,加强革命的纪律性,在领导上尤应该以身作则。
济南接管之时,中央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军管会”),以实施军事管制。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济南是省会城市,数量庞大的国民党军、政、警、宪、特等反动机构集中于此,残余势力还相当猖獗,社会秩序混乱。在此情况下,实施军事管制,以确立革命秩序,保护胜利成果是势在必行。
济南军管会成立后,立即颁布了《入城守则》,共11条,其中要求:一切入城之党政军民人员,必须坚决实行和宣传党的政策,保护城市各阶层人民的生命财产,遵守群众纪律,不得擅入民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帮助市民防空、救火、救伤、救灾等,贯彻为人民服务之精神;严禁一切破坏群众利益的行为……一切机关部队人员,实行公平交易,不得强买强卖及任何贪污行为;更不得抢购物资,紊乱市场。如有违者,必予彻底追究,依法惩办。
1948年9月25日,济南市军管会颁布的入城守则布告
此后,制定并要求严格遵守接收纪律成为共产党接管城市的重要经验。在后来沈阳、北京、上海等地的接管中,接收纪律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陈云曾指出:“要保证接收得好,最重要的还必须入城部队有良好的纪律教育。此次入沈部队很多,都懂得保护工厂、保护城市。”此外,接管济南,与深入的宣传动员,大力监管金融、稳定物价,尽快恢复城市功能等密不可分,这些举措使济南完整有序地回到人民手中。济南人民真正有了“解放区的天,是蓝蓝的天”的体验。1948年11月21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接管济南的报告上批示:“关于接管济南经验的报告,已收阅,甚好,当转发各局,供他们参考。”
国共两党对济南接管方式天差地别,重视纪律性及严明纪律无疑是共产党取得胜利极其重要的一环。两种选择,两种命运。国民党的败北,共产党的执政,仅从纪律性的选择来说,早已分出胜负。